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批准2011年度河北省第七批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通知
冀工信软〔2011〕430号
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: 按照2000年信息产业部、教育部、科学技术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《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信部联产〔2000〕968号)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《软件产品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)规定,我厅审核批准河北联方软件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软件企业,对美联1099系统等9个软件产品准予登记。请将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纳入行业管理,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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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
来源: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