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信息产业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信息产业基地、园区和示范园的通知
2006年11月17日8:48
冀信综〔2006〕233号 签发人:陈国鹰 各设区市、各扩权县(市)信息产业主管部门: 为落实省政府《关于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的若干政策规定》(冀政[2004]14号),引导和规范全省信息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,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,创建区域品牌,打造我省信息产业招商和发展平台,根据《河北省信息产业基地和园区认定管理办法》,现就组织申报河北省信息产业基地、园区和示范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申报条件 当地政府重视信息产业发展。基地(园区、示范园)信息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,有相应管理机构,规划发展定位明确、思路清晰。 具体申报条件、申报材料要求,见《河北省信息产业基地和园区认定管理办法》。 二、申报对象 基地(园区、示范园)以所在地的开发区、工业园管委会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。 三、进度安排 首次申报采取集中申报、评审认定方式,以后申报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方式。首次申报材料务于12月10日前报至省厅综合规划与科学技术处。省信息产业厅今年年底前组织专家完成首批基地(园区、示范园)的评审认定工作。 四、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、扩权县(市)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组织申报工作。申报过程中要注意调动当地政府、有关部门和开发区、工业园管委会的积极性,要与本地区信息产业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相结合,通过基地(园区、示范园)建设促进当地信息产业的发展。 五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: 郭 瑞 石起伟 联系电话: 0311-87908712 87908027 传 真: 0311-87908748 E-mail: xxcytgr@163.com 二○○六年十一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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