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信息技术应用“倍增计划”项目的通知
2008年2月21日10:47
冀信信〔2008〕22号 各设区市信息产业局: 为做好2008年度的信息技术应用“倍增计划”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要求: 申请列入今年“倍增计划”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: 1.申报项目的主体应是信息技术应用单位; 2.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,符合信息技术应用政策导向; 3.申报项目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、技术水平先进、适用; 4.申报项目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。 二、申报材料 1.项目申请表、项目可行性报告。项目申请表可从河北省信息产业厅网站www.ii.gov.cn下载。 2.申报项目要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材料各一份。 三、申报时间 2008年度“倍增计划”项目申报截止期限为2008年3月12日。 四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:河北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化推进处(河北省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) 联 系 人:刘 煜 白风清 联系电话:(0311)87908721、87908722 电子邮箱:bfq@ii.gov.cn ly@ii.gov.cn 地 址: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196号 邮 编:050051
附件:2008年信息技术应用“倍增计划”立项申报指南及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“倍增计划”项目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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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八年二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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