冀工信节〔2011〕502号
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,沧州市石油化工局,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,省属企业:
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《关于申报2012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节函〔2011〕879号)转发你们,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。
一、各设区市、省财政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(沧州市石油化工局)会同财政局负责项目组织申报。
二、省财政直管县和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财政厅申报,并同时抄送项目所在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(沧州市石油化工局)、财政局。
三、申报材料(纸质申请文件、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汇总表、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)一式4份,务于2012年2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联系方式:
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
联系电话:0311-87800251
省财政厅企业处
联系电话:0311-66651008
邮箱:gxtjnc@ii.gov.cn
附: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《关于申报2012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》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
来源:节能与综合利用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