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>通知公告>>正文

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申请的通知

发布日期:[11-03-09 17:39:07] 点击次数:[]


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有关企业:
   2010年我省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工作取得初步成绩,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、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获得财政部免税额度481万美元和15万美元。
   按照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10〕17号)(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,http://www.miit.gov.cn/n11293472/n11293832/n12843926/13171601.html)要求,开始组织2011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申报工作。
   请各市局组织辖区内新申请享受免税并满足财关税〔2010〕17号文件附件1要求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报告(申请报告要求见附件1),对已经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要按照财关税〔2010〕17号文件附件4要求编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,经初审后形成书面意见汇同企业申报材料,于3月31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,过期不予受理。
   联系人:王欣
   联系电话:0311-87800820
   地址: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号华都大厦13楼
   附件: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文件及其要求

  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  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

   附件1:

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文件及其要求

   一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
   1.企业性质、股权结构、注册资本以及经营范围;
   2.企业基本财务状况,有关重大技术装备生产销售或者合同订单情况;
   3.企业从事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规格型号、主要技术指标等(须注明有关装备或产品在《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》所在条目);
   4.企业设计研发能力、生产制造能力和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;
   5.企业研发技术人员人数及其占企业职工的比例;
   6.预计本年度有关装备或产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;预计本年度进口附2中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(须注明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在《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、原材料商品清单》所在条目)、进口金额、进口税额;
   7.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   二、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
   1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;
   2.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(含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),其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可在正式对外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补报;
   3.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;
   4.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其汇总统计表;
   5.受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   6.填写《2010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申请企业基本信息表》、《2010年度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》、《某年销售量证明合同汇总表》、《本年度进口零部件所对应销售合同汇总表》,并将上述4个表刻成光盘,一式五份。
   企业提交申请文件应一式十份,有关文件或材料应为原件或者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。
   附表请到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“资料下载栏”下载(http://www.ii.gov.cn

   来源:装备工业处

 相关新闻
要闻
产业纵横
规划投资
统计分析
科技前沿
企业风采
资料下载
信息查询
 
备案编号:冀ICP020886号 管理员信箱
主办: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制作:河北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