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0〕7号)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个部委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》(工信部联产业〔2011〕46号)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下达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》(工信部产业〔2011〕161号)和省淘
汰办《关于下达各设区市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的通知》(冀淘汰办〔2011〕5号)精神,2011年列入淘汰 计划的企业已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关停,12月底前全部拆除主体设备、生产线。现将这些企业落后产能关停情况公告如下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,防止已淘汰落后产能死灰复燃。
监督电话:0311-87908715
附件:2011年河北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.xls
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
来源:运行监测协调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