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厅被省财政厅评为会计继续教育先进单位 2008年5月8日17:56
我厅按照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和《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,不断改进培训方法,完善培训制度,认真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,会计人员政策水平、业务能力不断提高,近日,我厅被评为2006-2007年度继续教育先进单位,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彰。 (财务管理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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