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“十一五”期间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 冀办发[2006]23号
2007年1月9日14:9
近几年,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重大部署,坚持科学发展观,统筹规划,整合资源,协调发展,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。启动建设了电子政务“112工程”,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深化,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逐步深入,网络和信息安全得到加强,为提高政务工作效率,增强综合监管能力,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但还存在一些问题,主要是:一些部门和单位对电子政务的认识不到位,重视程度不够,存在重网络、轻应用的现象;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够,业务系统间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程度低;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尚不完善,投入相对不足;电子政务建设管理人才短缺;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滞后;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形成。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“十一五”期间电子政务建设,根据《2006-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》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,结合我省实际,经省委、省政府领导同意,现提出如下意见: 一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(一)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,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要求,以需求为导向,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,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,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,有效支持各级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及法院、检察院履行职能,促进政务管理创新,增强社会管理和综合监管能力,提高公共服务水平,促进全省更快更好发展和和谐河北建设。 (二)基本原则 理顺管理,创新机制。电子政务建设要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和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,统筹规划,集约建设,防止各自为政,避免重复建设。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,逐步完善电子政务协同推进机制,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。 整合资源,促进共享。充分利用现有网络、信息、设备等资源,发挥已有电子政务系统的作用,把增量投入与存量整合有机结合起来,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效益。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应用与共享机制,强化标准建设,确保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,促进业务协同。 突出重点,深化应用。面向政务需求,服务人民群众,围绕政务信息公开、增强公共服务、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,选择基础条件好、社会公众急需、受益面广的项目优先发展,不断深化应用,确保电子政务建设取得实效。 防管结合,确保安全。按照积极防御、综合防范的方针,坚持防管结合,管理与技术并重,制定和完善各项网络和信息安全政策,建立有效的保障体系,确保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。 二、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(一)发展目标 到2010年,建成较为完善的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,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、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初步建立,重点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,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初步建立,法规体系初步形成,标准化体系基本满足业务发展需要,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,门户网站成为政务信息公开和对社会公众服务的重要渠道,60%以上的公共服务在网上进行,电子政务公众认知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,有效促进政务管理创新,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。 (二)主要任务 1、深化电子政务应用。面向城乡居民、企事业单位和政务机关,扩充电子政务信息量、增加服务事项、增强针对性、扩大覆盖面、提高信息服务能力,切实提高服务水平,增强决策和管理能力。 2、推动应用系统互联互通。选择社会公众关注度高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、业务流程相对稳定的业务,优先部署应用系统建设和推动应用系统互联互通。对已建成的应用系统,要根据相关部门共同的业务需要,通过法规规范、政策引导、行政协调、技术支持等手段,推动互联互通;对在建的应用系统,要根据互联互通的要求,进行必要的调整;对新建的应用系统,要加强规划指导,把互联互通作为立项审批的重要条件。 3、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。按照职责明确、流程规范、功能完备、业务协同的要求,加快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,组织制定相关标准,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、交换与共享体系,通过建立并依托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,扩大信息交换范围,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,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水平。 4、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。主动应对信息安全挑战,积极探索和把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内在规律。立足省情,积极推行网络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,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评估工作,建立和完善网络信任体系、网络和信息安全监控体系、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体系和灾难备份体系,建立和完善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长效机制。 三、建设重点 在继续深化完善电子政务“112工程”的基础上,着力构建三大支撑平台,建设完善五大数据库,深入推进十项重点应用系统建设。 (一)构建三大支撑平台 1、网络支撑平台。整合已有纵向网,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,实现纵向隔离和横向互通,形成结构完整、功能齐全、技术先进、安全可靠的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,支撑与政务管理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各种业务应用。 2、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。建设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、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服务体系,制定信息资源基础编码、目录体系、交换体系的相关标准;研究制定信息资源管理办法;建立信息采集和发布的核准及登记备案制度,实现信息资源的集约化采集、规范化登记、制度化更新,支持各级各部门的业务应用与协同。 3、网络与信息安全平台。建立全省统一的安全测评及技术服务体系,支持风险评估、等级保护、安全测评等应用;加快全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,支持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等应用;统筹规划建设全省容灾备份系统;建设分级分层的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安全监控系统,提高对网络攻击、病毒入侵的防范能力和网络失泄密的检查发现能力。 (二)建设完善五大数据库 1、人口与人力资源数据库。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,逐步融合组织、人事、人口和计划生育、劳动和社会保障、民政、教育、建设、卫生、税务、统计等部门的相关信息,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全省人口和人力资源数据库,实现全省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,为相关部门、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。 2、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。以工商、民政、编制、质监等部门业务数据为基础,以人行、税务、公安、统计等部门业务数据为扩展,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的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,实现法人单位基础信息的标准化管理和应用,促进法人信用系统建设,为政府、社会和公众提供准确、可靠的信息服务。 3、自然资源和基础地理数据库。以航空遥感影像、卫星遥感影像、数字线划图(DLG)、数字高程模型(DEM)、数字正射影像图(DOM)等为主要内容,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。在此基础上,叠加自然资源、交通、城市规划、房屋、土地、环保、农林水气、文物保护单位等信息,形成全省自然资源和基础地理数据库,满足管理和服务的需要。 4、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。建设和完善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、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分析、重点建设项目、统计信息、专项普查、物价监测、招投标管理、科技信息、国有资产管理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运行态势等基础数据库,为领导决策、社会和公众提供快捷、准确的信息服务。 5、历史公共文献数据库。加快历史档案、地方志等重要公共文献的数字化抢修、保存及管理,建立公共文献机读目录,实现公共文献的全文检索。建立全省历史公共文献数据库,实现公共文献共享和交换。不断丰富公共文献数据库内容,为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提供服务。 (三)深入推进十项重点应用系统 1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系统。围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,利用信息化手段在行政权力梳理、行政权力公开运行、监督监察与绩效评估、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,推动政府流程优化和管理创新。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梳理与运行平台、网上监察与评估系统。按照“一家受理、转告相关、并联审批、限时完成”的工作模式,开展行政审批、报税、企业注册与年检、业务咨询、招投标与政府采购等网上审批业务,为企业、社会和个人提供审批业务流程查询、表格下载、在线填报、多次交互、在线受理等服务。 2、“三农”信息服务系统。推广“三电一厅”等服务模式,扩大信息服务网络覆盖范围。整合农业及涉农信息资源,建设全省农业信息发布及服务系统,重点建设农业监测预警、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、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系统,提高政府对农业决策、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,为农业生产、农产品交易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提供全面、及时、准确的信息服务。 3、应急指挥与管理系统。建设具备监测监控、预测预警、信息报告、辅助决策、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功能的应急平台,实现与各部门和各市应急指挥系统的信息整合和资源共享,实现对应急预案、应急资源、决策分析、灾害评估等方面的应急管理,全面提高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,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。 4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系统。建立企业和产品质量信息数据库,将其纳入电子监管范畴,为消费者查验商品真伪提供服务,实现各级政府部门间涉假信息及查处执法信息的交换与共享,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长效机制,形成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体系。 5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。整合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及劳动力市场、低保、优抚安置、社会救助、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、农村合作医疗等业务系统,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业务数据库和社会保障系统,为公众提供全面、完善的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服务。 6、公共卫生信息系统。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,建设公共卫生数据库,实现卫生信息资源共享,加快疾病预防控制、医疗救治、卫生执法监督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应用系统建设,构建“纵向到底,横向到边”,覆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卫生监督中心、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,实现预警预报、医疗救治、指挥调度、信息发布等功能,推动面向社区和农村的远程医疗服务。 7、企业基础信息交换系统。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的长效机制,制定企业基础信息交换流程和共享指标体系,依托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平台,实现工商、国税、地税、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企业基础信息的实时交换,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。 8、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。选择省会等基础条件好的中心城市,推广应用GIS、GPS、RS和城市网格化管理技术,整合城市规划、建设、房管、城管、土地等部门资源,建设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,实现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、地下管线、城建档案、城市规划、土地、房屋、市政设施等信息资源共建共享,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。优化社区管理业务流程,整合公安、工商、民政、建设、卫生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公共信息资源,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信息服务,提高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。 9、文化教育信息系统。建设具有燕赵特色、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文化资源数字化体系,深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。继续推进“校校通”工程,完善远程教育卫星传输系统和综合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,开发网络教学资源,建设中小学自主学习平台和教师网上培训平台,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。 10、门户网站群建设。建设和完善党委、人大、政府和政协系统省、市、县三级及各部门网站,形成“中国河北”门户网站群。通过建设应用系统,加强后台支持,扩展网站功能,及时更新内容,向企业、社会和公众提供政务信息、政务查询、网上办事、投诉受理等7×24小时正常访问和信息服务,满足党委、人大、政府和政协及各部门核心业务需要,使其成为全省政务公开的窗口、联系企业和公众的纽带。 四、保障措施 (一)切实加强统一领导。要坚持省委、省政府和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对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领导,按照统一部署,相互配合,相互支持,共同促进全省电子政务协调健康发展。各信息化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,搞好协调调度,加大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和推动力度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“一盘棋”的思想,把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做到领导到位、组织到位、措施到位。 (二)建立健全发展机制。转变政府职能,明确职责分工,打破条块分割,优化业务流程,通过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促进电子政务发展,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相互协调、相互促进。探索建立政府主导、专业化管理、社会化服务的电子政务建设、运行和管理的良性机制;探索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价和首席信息官(CIO)制度,切实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规划和管理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监督和评估及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。 (三)加大资金投入力度。各级财政要根据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财政收入情况,合理增加资金投入,将电子政务建设与运行维护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。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,扩大资金渠道,积极采用技术外包、服务外包、运行维护外包等多种模式,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电子政务建设,建立起政府、企业和社会投资相互补充、相互促进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。 (四)强化项目建设管理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按照电子政务工程的相关标准规范,做好立项、审批、招标、监理、验收和审计工作,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调研,及时了解、督导项目建设进度,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,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,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,提高投资效益。 (五)完善政策法规标准。加快《河北省信息化条例》立法进程,将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纳入法制轨道。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和共享、网络和网站管理、项目管理、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。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发展中急需的、基础性的标准,推进已有标准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,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标准支撑。 (六)加强人才队伍建设。充分利用党校、行政学院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,建立全省公务员电子政务教育培训体系,努力培养一批熟悉技术、善于管理、精通业务的复合型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人才。组织、人事、信息化等部门要建立电子政务培训制度,针对不同层次的公务员,分别制定教育培训计划。广泛宣传和普及电子政务知识,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电子政务,提高对电子政务的认识水平,支持电子政务发展;创建有利于人才成长、引进、使用的宏观环境,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队伍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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